2022监管科技创新助推调味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即将召开
发布人:bianj5 发布时间:2022/6/7 10:26:54  浏览次数:239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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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发展质量,强调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贯彻与实施,通过科技创新监管手段,提升调味品(酱油、食醋等)产品质量水平,促进调味品产业创新与高质量发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轻工消费品质量安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调味品监管技术)、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食品安全重大综合保障关键技术)将于6月10日举办“2022监管科技创新助推调味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

此次会议由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轻工消费品质量安全)、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调味品监管技术)、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食品安全重大综合保障关键技术)联合主办,中轻技术创新中心、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国家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共同承办,设云端主会场和重庆线下分会场,以线上 +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提升调味品产品质量水平,促进调味品产业创新与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满意的调味品,研讨会特别邀请了政府监管部门、业内知名专家、行业优秀企业代表共同交流,届时将由调味品行业代表、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联合发起调味品行业诚信倡议活动。会议期间还将重磅推出《 2022年调味品监管计划》。

柴米油盐酱醋茶,是老百姓家庭中的必需品。为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提升酱油和食醋产品质量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于6月29日公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

《公告》提到,酱油生产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食醋生产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不得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公告》还提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产品标识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工业盐、工业醋酸等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本次研讨会将围绕调味品标准、质量安全监管、前沿分析技术、产业创新与高质量发展趋势开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通过科技创新监管手段,提升调味品(酱油、食醋等)产品质量水平,促进调味品产业创新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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